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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桂卫医〔2010〕40号)

各市卫生局,柳钢、平果铝卫生处,区直各医疗机构,各试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桂政发〔2009〕69号)和《卫生部关于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116号)等文件精神,探索适合我区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我厅决定在全区部分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试点医院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桂卫医〔2010〕37号)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地各单位将开展试点工作情况及时报我厅医政处。
      请各市卫生行政部门于2010年3月25日前将本辖区试点医院拟承担临床路径试点专业、病种报我厅医政处备案。
      各市卫生局可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于2010年3月22日前申请适当增加试点医院。
 
联系人: 卫生厅医政处   梁天北  韦钧元
联系电话:0771-2811091   2623129(传真)
电子邮箱:wstyzc@126.com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医疗机构名单

 

 

单位

医院等级

区直医疗机构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三级甲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

三级甲等

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三级甲等

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

三级甲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肿瘤医院

三级甲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三级乙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三级甲等

南宁市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崇左市

广西民族医院

三级甲等

大新县人民医院

二级甲等

柳州市

柳州市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柳州市工人医院

三级甲等

柳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级甲等

来宾市

来宾市人民医院

二级甲等

桂林市

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龙胜县人民医院

二级甲等

梧州市

梧州市工人医院

三级甲等

梧州市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贺州市

桂东人民医院

三级合格

贺州市人民医院

二级甲等

玉林市

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

三级乙等

博白县人民医院

二级甲等

贵港市

贵港市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贵港市中医院

二级甲等

百色市

百色市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钦州市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灵山县人民医院

二级甲等

河池市

河池市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北海市

北海市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级甲等

合浦县人民医院

二级甲等

防城港市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级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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