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基本条件
申报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者,需具备以下所有条件,缺一不可: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师德教风,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热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已协助导师带教和指导培养过研究生,了解研究生教育、管理过程中的特点和规律。
2.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教学、科研、医疗第一线工作,能担负起实际指导研究生的责任。年龄一般不超过57岁,紧缺学科或对中医药事业及学校的科学研究有突出贡献者,或单位延长其退休年限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年龄条件可适度放宽。
3.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的职称或相当职称。正高职称申请者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职称申请者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
4.至少有一个明确的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
5.承担有校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拥有科研经费5000元以上(含5000元),能满足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
6.近3年来科研成绩较显著: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内外省级以上杂志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2篇);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被SCI、SSCI、EI或ISTP收录论文1篇以上(含1篇)。或主编、副主编或参编(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1部公开出版发行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或国家级统编教材。或以主要完成人身份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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