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官方网站

设为首页 收藏网站

裹中参西,厚德精医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医院新闻

学习“九项准则”,筑牢自律防线

发布时间:2022-04-25来源: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作者:纠治办审核:覃华芳 韦安静点击:

分享到:

  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我院积极响应,制作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学习宣传册,组织各科室利用支部党员大会、科务会、晨交班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九项准则”活动,掀起学习“九项准则”的热潮。


  近日,药学部、医疗装备科、重症医学科、呼吸与危重症科等科室利用晨会后组织科室医护人员专项学习了“九项准则”内容,让科室每一位工作人员全部知晓,为执行实施奠定基础。


  在学习过程中,科室负责人从制订背景、适用范围、主要内容、相关处罚等方面对《九项准则》作了解读领学。2013年12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以下简称“九不准”),在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在“九不准”的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针对当前医疗卫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共同制定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准则坚持正面倡导、反面警示并行,是面向医疗机构内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基础性规范文件,是行业道德、执业规范、群众诉求的具体化呈现,体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行业管理要求,为广大医务人员划清了基本行为底线。具体包括: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下阶段,医院将利用院内电子屏、网站、微信公众号、展板等宣传阵地,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1.jpg


2.jpg

3.jpg

学习会现场

清廉瑞康

预约挂号

门诊流程

医保指南

健康体检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